公告事項公告: |
行政程序法第16條暨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條。一、委託期間:113年1月29日至113年12月31日。 二、委託捷思環能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事項: (一)CEMS管理辦法審查及輔導作業。 (二)執行CEMS系統與功能查核。 (三)CEMS數據查核及分析。 (四)辦理CEMS法規說明會。 (五)辦理專家學者深度查核會議。 (六)維護雲林縣固定污染源CEMS管理平台正常運作。 (七)其他行政配合事項。 三、委託環境部認可之檢測公司「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分公司」,辦理相對準確度測試查核(RATA)檢測相關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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